设为主页 收藏本站 网友投稿 雁过留声 联系我们  
 
 
  『本站首页』 『心香一瓣』 『历史文献』 『艺术再现』 『网友园地』 『本站动态』  
历史文献 - 刘国鋕烈士殉难60周年专题 - 刘国鋕“签个字就能出狱”吗?
刘国鋕“签个字就能出狱”吗?
 
刘国鋕烈士殉难60周年专题 | 时间:2009/11/26 10:22:54 作者:若水 来源: 点击:493
    不论是官方的宣传还是网络等民间传播渠道中,介绍刘国鋕的事迹中最普遍的说法是他在只要签个字即可出狱的情况下,为了理想和信念而舍生取义。刘国鋕“简单地签个字即可被释放”似已成了人们的固有概念,但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料被收集和整理,其中可质疑的地方也渐渐凸现出来,史实究竟如何,还是有必要深入探究的。
 
    先将目前能够看到的回忆文章和书籍中有关于这件事内容开列如下:
 
    徐远举《血手染红岩》:
    刘国錤要求同他兄弟见一面,我想利用他哥哥来劝降,便答应他只要刘国鋕交出组织,登报声明叛党,即可释放,并可以到美国去看看。
 
    吴显钺(刘国鋕西南联大同学、地下斗争时期战友)《我所了解的刘国鋕烈士》:
    听出狱的同志说,刘航琛、何北衡找张群下条子去保他,特务头子徐远举只要他写一个自白就可以释放,并且送他到美国留学,他立即坚决的拒绝了,并且痛骂了他一顿。”
 
    曾紫霞《刘国鋕》:
    徐远举似乎是十分宽大地说:“过去我要你登报脱离共产党,现在也不要你登报了。只要你签个字脱离共产党,我就释放你”。国鋕这时已明白了徐远举的目的了。国鋕的五哥赶紧接过徐远举的话说:“你就签个字吧!”国鋕毫不犹豫地说:“不行!”并回头朝着徐远举说道:“要我脱离共产党,办不到”。
 
    刘国铮(刘国鋕的六哥)《回忆七弟刘国鋕烈士》:
    徐匪接着说:“以前我要你登报声明脱离共产党才放你,现在,我只要你写一个脱离共产党的文件,也不必登报就释放,就交给你哥哥到香港转美国读书,何必在此吃苦头。”国鋕听了,哼了一声,坚强有力地回答道:“办不到,我有我的信仰。”
 
    何高济(刘国鋕五哥刘国錤之妻弟)《我所认识的红岩人物刘国鋕》:
    第二次姐夫是单独去的,回来后谈到的情况是,特务同意只须国鋕写一个悔过书,签字申明脱离共产党,不一定要公开登报,就放他出狱,交给他兄长,送出国。
 
    在现在能看到的有关刘国鋕的文献中从重庆解放初期到文革前这一段的并没有见到过“签字”这个说法,唯一涉及这个问题的只有吴显钺上世纪50年代初写的《我所了解的刘国鋕烈士》,其中并未提到“签字”,因此可以推断“签字即可释放”一说是在文革之后才出现的。
 
    分析一下以上几篇文章:徐远举是当事人,他的回忆是第一手材料,徐的回忆中对某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涉及人员或出现过讹误,但写到自己当时的想法、观点应该不至于有误,可靠性应该是最高的。刘六哥、曾紫霞、何高济都是刘国鋕的亲人或亲戚,他们文中资料都来自当事人刘国鋕的五哥刘国錤,虽非原始资料但可靠性都很高。吴显钺是听谁说的不清楚,只能作为佐证资料。
 
    在刘六哥、曾紫霞、何高济三人的文中,刘六哥只提到“写一个脱离共产党的文件”,没有提到“签字”;曾紫霞只提到“签个字脱离共产党”,但没有说明要签字的文件是特务准备好的还是要刘国鋕自己写;何高济先生则是“写悔过书”和“签字”都提到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从当时的情况来分析,刘六哥和何高济的信息无疑是从刘五哥那里得到的,曾紫霞直接从刘五哥那里得知的可能性也很大,但三人应该是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分别听刘五哥说的。在回忆往事时,不同情况下叙述者对同一事件的细节描述会有些须区别,听者对同一事件的理解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有所侧重,这都是非常有可能的。把这三位的文章对照起来看,徐远举的要求就很清楚了——写一个脱党声明或悔过书并签字——按徐远举自己的回忆还有“交出组织”。所谓对刘国鋕的网开一面仅是“不必登报”而已。
 
    另外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是:是否真有一份写好的“退党声明”。在一些有关红岩英烈士的书中介绍刘国鋕事迹时的确有一份“声明”:“吾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匪组织,现经政府教育帮助大彻大悟,即日起宣布退出中国共产党匪组织。今后该组织一切活动与本人无关。”这份“声明”最早出现在罗学蓬、厉华、孙曙合著的《血手染红岩——中美合作所B类(敌特、叛徒)档案解密》一书中,后来被许多红岩联线出版的书籍引用。
 
    但这份“声明”的可靠性是值得推敲的。理由之一:这本书中大的历史事件的轮廓虽无大讹,但细节方面许多地方怎么看都像是在讲故事而非记述史实,在关于刘国鋕的部分中想当然的内容甚多。理由之二:如果真有这样一份特务拟就的“退党声明”存在,按理说就不只是针对刘国鋕一个人的,但为什么在有关歌乐山其他烈士的文献资料以及大屠杀幸存者的回忆中并未看到过类似的“声明”。
 
    另外还有一个可资佐证的材料:罗广斌在他的一份自传中回忆他们在白公馆作越狱准备时写道:“周从化告诉许(晓轩)、谭(沈明),他有高级统战关系……如果能有一人带信出去,并且领路和说明情况,可以有相当的武装力量……解放白宫和渣滓洞……原来许、谭、周希望刘国鋕出去,但考虑后认为刘不易出去,要我出去……”。当时徐远举释放罗广斌的条件是“写悔过书出去”,徐远举释放刘国鋕的条件只有更高,才会使有着丰富斗争经验的许晓轩、谭沈明得出刘“不易出去”的结论。
 
    曾紫霞的书中写到这件事强调的是“签字”,虽然她并没有说明要签字的文件由谁执笔,但这样的叙述容易被人误解为是在一个现成的文件上签字。这不能不算是她的一个小失误。此书因为是公开出版物读者甚多,这段历史被误读之后又被某些研究者和媒体一次次加工,以至于越来越偏离史实,并衍生出了诸如“无需交出组织”之类富于想象性的推论和烈士的抉择“是否值得”的争议。

    时间已过去了六十年,这段历史仍是迷雾重重,今天探讨这个问题只是希望能够拨开迷雾,尽量还原历史的真实,使人们能够更深切地理解烈士当年的选择。

上一条:重庆红岩魂广场上的烈士诗文碑刻
下一条:2004年11月27日重庆红岩魂广场之夜

·视死如归!刘国鋕慷慨就义
·在椿树下
·重庆《新华日报》“记陆良县长熊从周”作者考
·1950年2月刘国鋕烈士追悼会现场
·白公馆难友郭德贤回忆刘国鋕
·烈士墓广场上的刘国鋕烈士塑像
·红岩魂陈列展厅中的刘国鋕烈士塑像
·刘国鋕烈士年表详编(初稿)——1949年及新中国成立之后
·刘国鋕烈士年表详编(初稿)——1948年
·刘国鋕烈士年表详编(初稿)——1947年

 发表,查看评论(5) 打印本页 搜索相关信息
Copyright ©2008 www.Liuguoz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81134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