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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园地 - 史论 - 历史岂能如此“重现”
历史岂能如此“重现”
——评《漫游中国大学——重庆大学》有关刘国鋕烈士的章节
史论 | 时间:2008/11/17 13:19:16 作者:怀英 来源: 点击:1245

   
    约一周之后,铿尔再次联系J主任,双方交谈了约半个小时。J主任给出的答复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他认真看了《黄》原文,并请教了很多专家,文中涉及史实绝对正确无误。并称,刘转移前向曾送荔枝求爱和刘在狱中给曾写情诗都是当年采访曾时曾亲口所说。
   
    (二)关于诗歌,他认为文中的引号已经说明该诗是“引用”,但文中的意思并不是说这是刘作品,只是说刘在狱中写的诗有所引用之诗中表达的这样一种情感。他们绝对没有拿这首诗“当作烈士作品”。
   
    (三)下次再版的时候,如果铿尔同意他们继续“使用”这首七律,他们则加注出处继续“引用”;如若不同意,则删去这一段“引用”。至于铿尔提出的对现有发行物的错误发表一个书面说明或者勘误,他认为,他们的书稿并未出现错误,因此也就无所谓勘误。J主任认为,他们只是出了一个“引用”他人作品而没有注明出处的小问题,他们可以支付铿尔适当的稿酬来弥补这个小问题。铿尔一再跟他说明,她不需要报酬,进行勘误的目的是挽回影响以正视听,J主任则认为他们都是“义务”编写,因此无力去做勘误工作。
   
    (四)他建议铿尔网友认真读一读曾紫霞所著《刘国鋕》一书,弄清事实再来跟他们讨论他们的记述是否违背了历史事实。他还善意地提醒铿尔,网上作品要证明版权还需要准备很多证据,他们是在网上的刘国鋕纪念馆看到的这首诗,尽管他们愿意相信打电话的的确是作者本人,但万一以后有其他人说那是他写的呢?
    
三 令人更加费解的答复
   
   铿尔将这个答复转告刘国鋕纪念馆的维护人,刘馆维护人也再次与J主任通了电话。J主任对刘馆维护人所表达的意思与对铿尔所表达的意思大致相同。但他对刘馆维护人强调,铿尔指责他们编造刘给曾送荔枝求爱之事,这是不能被接受的。刘馆维护人认为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沟通可能发生了一点问题,即,铿尔认为求爱的时间不对(这个不对的严重后果上文已有分析)而不是送荔枝之事不存在。刘馆维护人也跟J主任分析了《黄》文在求爱时间上的编造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但J主任似乎听不进去,反复强调这个细节是有史实作为参照的。J主任同样建议刘馆维护人去认真阅读相关史料。当被问及在哪里可以读到可以证明重大所写材料没有违背史实的史料时,J主任只提供了一个网址,而这个网址恰好就是刘国鋕纪念馆的网址,J主任称,他们所依据的史实就出自这里的电子书《刘国鋕》。刘馆维护人告诉他,大概不会有人比她更熟悉这个资料了,因为她本人就是这个馆的维护人,她可以确定,这里所记载的“送荔枝”事件不仅在时间上与《黄》文完全不符,而且在细节上也是不一致的。J主任此时不再坚持他们写的东西都是史实,而是辨解说,他们的书冠名以“漫游”,这就表明不同于历史书(作者注:这个说法与该书序言中的定位不符),可以有一定的发挥。刘馆负责人问,“发挥”是否可以违背基本的史实?发挥的结果是否可以是对烈士形象的损毁?J主任此时重新坚称他们没有违背史实,还是坚持要刘馆维护人自己去认真研读史料。刘馆维护人告诉J主任,他们在《黄》文中所使用的两张图片可以确定也分别出自这个纪念馆和齐亮烈士纪念馆,但他们没有跟纪念馆的维护人打过任何招呼,J主任对此事实不予回应。
   
     当被问及伪造烈士遗诗问题时,J主任再次强调,这里加了引号,表明引号中的内容只是“烈士”的情感而不是烈士原文,也就是说《黄》文的叙事方法表明,这首诗歌是他人所作,表达的是烈士的情感。刘馆维护人问,引号的使用表明所引用内容是直接引文,更何况上文提到了烈士写过很多诗篇,这里引号中的内容恰好也是一首诗,读者怎么可能会把引号中的内容理解为他人之诗作而不是烈士遗诗呢?J主任称,他也问了他们那里的读者,他们重庆大学的读者对此有两种不同理解,有人理解为这里不是烈士原诗——这恰好是他们写作的原意——既然不是烈士原诗,也就不存在伪造问题了。刘馆维护人问,你们重庆大学读者的汉语阅读理解方式好像比较特殊,这样的一种表达,竟然会有一半的人理解为不是烈士原文?重庆大学也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读者的汉语水平不至于如此吧?J主任答,“有一半人这么理解”是你说的,我可没说有我们这里“有一半人”这么理解,我只是说“有人”这么理解(有多大比例,他始终不说)。他详细解释说,我们重大是工科大学,我们的汉语阅读水平就是这样的,我们用了引号,引号前面的话是“记录他对心爱的人的情感”,这就表示这里引用的不是烈士原诗而是情感。但J主任偏偏不提在他们的原文中这个“记录”的主体就是他们自己写到的“多篇诗歌”。
   
    刘馆维护人对J主任所解释的引号的用法感到新奇,问他,如果我发表一篇文章,使用这样的表达——重庆大学校史办J主任曾经说过很多话,表达他对《漫游中国大学——重庆大学》的看法:“重庆大学校史类文献严重违背史实,诋毁烈士形象,编造烈士遗诗”,您认为读者会把引号中的内容理解为您的原话呢还是第三者的陈述呢?——J主任说,这个不可以对比,因为你举的这个例子中引号中的内容是在诋毁重大,而我们引号中的内容是与烈士情感一致的。顺着J主任的逻辑,刘馆维护人接着问,既然你们这里微言大义地表示了这首诗不是烈士原诗,而仅仅是烈士的情感,可是你们对这首诗的注释恰好表明诗歌的内容不是刘国鋕的感情而是曾紫霞的思念,这怎么解释?此外,这个注释与网上烈火红岩主题论坛对此诗加的注解文字上基本相同,烈火红岩论坛转这首诗并加注解的时间是2006年4月21日,而《漫游中国大学——重庆大学》第一版的时间是2006年12月,这又怎么解释?
   
    J主任承认这个注解也是抄自网上,这个小问题与“引用”铿尔原诗的小问题性质相同,仅仅在于引用了他人的东西没有注明出处。但J主任认为他们使用网上材料不注明出处也是有原因的——网上的署名都不是真实的,因此无从找到真实的作者。至于诗的情感并非刘国鋕的情感,他认为,《漫游中国大学——重庆大学》的几位作者在写作这部书的时候还是学生,因此对这首诗的理解或许有偏误,但谁也不能否认刘国鋕本人就没有此种情感,所以写在这里也不能算是错误。关于所抄袭的注解部分已经清楚地表明了此诗的抒情主人公是曾而非刘,学生为何还有此种误解,J主任说,据他的调查结果,当时书稿统稿的时候,原文作者不在,是另一位作者代她进行最后的编辑工作的,因此难免出错。
   
    《黄》文对所引诗歌的注释如下:
   
    注:“心近毋愁白馆遥”指曾紫霞被囚于渣滓洞,刘国鋕被囚于白公馆,二人音讯不通。“一曲囚歌明志洁”指刘国鋕在狱中唱歌明志,“千针文绣喻松骄”指曾紫霞为刘国鋕绣有青松图案的枕套以鼓舞其斗志。
   
    烈火红岩论坛对《拟曾紫霞咏七夕》一诗所用典故的注解如下:

    转者注:……“心近毋愁白馆遥”指紫霞被囚于渣滓洞,而国鋕被囚于白公馆,二人音讯不通之事。“一曲囚歌明志洁”指国鋕在狱中唱歌明志之事,“千针文绣喻松骄”指紫霞为国鋕绣有青松图案的枕套以鼓舞其斗志之事。 

      http://www.hongyanhun.com/bbs/read.php?tid=76&fpage=2
   
    J主任在电话中谈到一个相当重要的细节,即,他们在写作《黄》文时做过史实调查,重大老一辈的校史工作者告诉他们,1983年重大的校史工作者访问曾紫霞时,曾本人亲口说过,刘国鋕在狱中给她写过许多情诗,这些诗所表达的感情恰好是铿尔那首诗所表达的感情(J主任此时又忘了铿尔的诗表达的不是刘对曾的感情)。
   
    J主任最后再一次强调,他们唯一的失当之处就是引用了他人的东西而未注明出处,但他们绝对没有违背历史事实,也绝对没有把引号中的诗歌当作烈士原诗的意思。在通话结束之前,他一再追问刘馆维护人:“电影《烈火中永生》中烈士们有许多对话,难道你可以认为那些对话就都是历史上那些烈士生前的原话吗?”
      
四 令人遗憾的结论
   
    综上所述,从史实的角度看,《黄》文存在两个严重错误(其他细节错误本文暂时忽略),一是编造了烈士在组织处于最危险关口并且自己也有生命危险之时向自己心仪的姑娘求爱,二是编造烈士在狱中写过多首情诗、并且将当代诗人的作品误作烈士作品进行引用。
   
    J主任始终不承认他们在最重要的细节上违背了史实,他认为,只要送荔枝和求爱的史实存在,他们的叙述就是正确的,时间无关紧要。既然时间无关紧要,那么,《黄》文为何把这个事件的时间安排在中共重庆地下市委正、副书记先后叛变、刘国鋕被迫转移的紧急关口?这样的编造,造成了一个极强的戏剧效果,即,在个人和组织都处于最危险关口的时候,刘国鋕还不计后果地去追求他的个人感情。这行为是够浪漫了,但也够自私了!更令人气愤的是,这种编造恰好是对真实历史的完全颠覆(见本文第一部分的叙述)。重大党委书记欧可平为《漫游中国大学——重庆大学》所作的序言写道:“《漫游中国大学——重庆大学》有很强的史料性,可以说是一本历史书,但又不是单纯讲史;它注重史实的准确,但历史在字里行间又分明显得生动活泼,激情盎然。”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可是,这本书中宣传烈士的章节却辜负了欧书记的这个愿望。生动活泼、激情昂然不代表连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都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时间都可以忽略,那还要“历史”二字何用?不单纯讲史,也决不意味着颠覆历史。如果一定要忽略和颠覆,那干脆就声明自己是在写小说,这样还不至于误导读者,特别重庆大学的年轻学子。
   
    再来看J主任所陈述的那些事实。J主任称,刘国鋕给曾紫霞写过很多情诗,表达的就是铿尔诗作中的那种感情,这是曾本人亲口说的,是重大的老一辈校史工作者将此事转陈J主任的。重庆大学是否真的有老一辈的校史工作者向J主任陈述过这个事实,我们作为重大之外的人,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曾紫霞本人(1988年去世)是否亲口说过这样的话,除非留有曾的亲人能够认可的录音,任何人也都无法证实和无法证伪。但是,从曾紫霞留下来所有文字资料(我们掌握的曾对刘最早的回忆是在1950年)、从歌乐山烈士陵园的刘国鋕档案、从刘国鋕所有亲属的回忆中,我们都找不到刘在狱中给曾写有情诗的任何证据,我们甚至找不到刘在平日的生活中有写诗习惯(从现存史料看,刘只在临牺牲前说过要写首诗再走)的任何迹象。《黄》文称刘在狱中给曾写过多篇诗歌,而刘在渣滓洞监狱一共才关押了22天,一个平日里从不写诗的人,在这22天的时间内突然写出“多篇诗歌”,实在令人感到诧异。那么这“多篇”诗歌,有无可能是在刘转押白公馆之后写的呢?似乎也无此种可能,因为转押白公馆之后,曾、刘处于音信完全隔绝的状态,曾紫霞为刘国鋕精心绣制的枕套都不知道是否送到了刘的手中。关于音讯的完全阻隔,曾紫霞在《刘国鋕》一书和1950年的回忆《真实的叙述》中都有非常清楚的回忆。而与刘国鋕在白公馆同住一室,同时也是刘国鋕下级的罗广斌(小说《红岩》的作者,刘国鋕是其入党介绍人之一)也从未有过刘在白公馆给恋人写情诗的回忆。

   对于史实,我们只能相信作为当事人的曾紫霞在各个时代各种场合留下的书面回忆以及其他历史见证人的回忆。我们不能理解的是,作为校史办主任的J先生,在研究历史问题时,为什么不去查阅最为可靠的第一手材料而要采信所谓的20多年前的访问(如果他所转述的访问内容为真的话)印象;而这个访问有无文字记录,J主任没有提及,只是说他或者《黄》文的撰稿人就此问题问过当年采访过曾的老师。顺便说一下,J主任在所有关于史实的辩解中从未谈到过他们查阅过哪些相关的书面历史文献,而是反复强调网络上的文献如何如何。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号称讲述了重大77年历史的《漫游中国大学——重庆大学》的有关章节在写作过程中依赖的就是网络资料么?难道堂堂重庆大学竟没有档案室和图书馆么?难道歌乐山烈士陵园与重庆大学隔着千山万水或者烈士陵园偏偏对重庆大学关着大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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